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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1-24 00:18:36 阅读量:
根据省、市相关精神,结合实际,积极开展“当创业明星、展巾帼风采、树崭新形象”为主题的实践活动,全力推进妇女创业就业及巾帼创建活动,带领广大妇女在社会主义经济发展浪潮中建功立业。目前,全县女性从业人数达17.1万人,今年。占全县从业人员的46.2%。
一是强力推进城镇妇女创业和再就业。围绕我县打造“一园五区”目标,按照循序渐进的原则,结合我县区位、产业、妇女素质的实际,精心组织,扎实有效地开展妇女培训,因地制宜引导我县广大妇女抓机遇、兴产业、促发展,热情帮助其选好发展策略、选准创业方向、选对产业路径。切实加强与相关部门联系和沟通,为返乡创业和大岗在家创业的妇女提供政策扶持、项目扶助和各类优厚服务,促使其舒心创业、干事有成。同时,进一步深化“巾帼文明岗”创建活动鼓励妇女投身“创新、创业、创一流”活动。据不完全统计,今年女性创业人数达7万余人,较之去年增长5%。
二是积极组织农村妇女参与新农村建设。紧紧围绕发展循环农业、生态农业、节约型农业、特色农业和新农村建设目标,引导妇女参与农业结构战略性调整,继续深化“双学双比”活动和“巾帼建功”两大主体活动,帮助农村妇女拓宽增收致富渠道,推进“巾帼示范村”创建活动,发挥她建设新农村中的主力军作用。目前我县农村妇女从事农业生产人数占农业生产总人数的76%成为新农村建设的主力军。
三是着力开展各类妇女教育培训活动。积极联合劳动部门、企业、乡镇政府,共同举办下岗妇女培训班,开展送岗位活动,同时借助农村远程教育平台,重点加强对基层妇联干部服务能力、农村女能人发展能力、农村妇女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能力的培训,切实提升广大妇女就业能力。积极开展“城乡党组织共建”党建带妇建“岗村共建”活动,推动城乡优势互补、统筹城乡妇女协调发展。引导全县广大妇女积极投身于经济社会建设主战场,为推动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了贡献。共举办烤烟、养殖、水稻各类实用技术培训30余次,开展《劳动法》妇女权益保障法》等法律法规知识宣传活动20余次,有力提高了广大妇女参与经济社会建设的能力与素质。
更体现在政治生活中,妇女事业发展不仅体现在经济建设。坚持把强化妇女参政议政能力放在发展妇女、服务妇女工作重要位置,不断提升广大妇女参政议政能力,带领广大妇女在政治建设中彰显作为。一是推动广大妇女干部在政治领域展现风采。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积极向党委组织部门推荐优秀女干部,将政治素质好、群众呼声高、科学发展能力强的女干部推荐到重要部门、重要岗位,一大批优秀女干部进入领导管理层。目前,全县现有女干部2312人,副科级以上女干部191人,其中县处级女干部5人,科级正职9人。县委、县政府、县政协领导班子都选配了女干部;县级人大女代表60人,占代表总数的31.6%县级政协女委员40人,占代表总数的21.5%
二是引领广大农村妇女在基层民主管理中突显作用。作为半边天的农村妇女,既是基层民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力量。主动争取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大力推进农村妇女参与村民自治,村级妇女组织、女干部队伍建设不断加强。上次全县村两委换届时,积极推动县委县政府明确提出进一步提高村两委班子中妇女成员的比例,要求每村至少配备1名女干部,同时着力提升农村妇女素质,优化党员结构,积极引进大学生村官,解决源头问题。目前,全县242个行政村每村“两委”都有1名女干部,其中女村支书12人,乐鱼app女村委主任6人。
三是切实开展好“三八”百年庆系列活动,提升妇女能力展示女性风采。今年是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周年纪念,为庆祝这一重大节日,结合自身特点,深化妇女工作宣传,扩大国策宣传教育覆盖面,展示妇女发展的光辉历程;开展系列知识、才艺、技能等比拼活动,展现巾帼不让须眉的昂扬斗志;宣传表彰先进,鼓舞广大妇女自尊、自信、自立、自强;开展丰富多彩文娱活动,并积极配合和参与市妇联开展的各项庆祝活动,让广大妇女度过一个丰富多彩、快。乐祥和的节日。活动中,分别评选出”三八“女子门球赛,十人同步向前跑”心心相印“趣味体育比赛一、二、三名,并给予奖励表彰,有力激发了广大妇女的斗志。
此外,还积极开展”三八“妇女维权周活动,月日,与司法局、公安局、妇幼保健院等部门在县在体育馆门口联合开展法制宣传活动,当场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近百人,发放各种宣传资料多份。月日,联合县劳动社会保障局等单位到县城主要路段人民路开展”春风送岗位,妇女得实惠“活动,现场解决妇女在城市创建方面问题100余人次。
各级妇联切实履行代表和维护妇女权益、促进男女平等的职责,半年来。把维护妇女儿童权益视为己任、放在第一,实现了代表好、实现好、维护好广大妇女群众利益”
一是加大实施力度,切实推动“两规”全面达标。组织全县各级妇联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协调、配合各职能部门,落实妇女儿童发展两个规划目标任务,结合我县实际,找差距,查不足,加大对“两规”贯彻实施的力度,有效确保各项指标到年底全面达标。
二是不断完善维权工作机制,做到从源头维权。紧紧围绕“依法保障妇女儿童权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目标,积极发挥维权和权益保障机制作用,注重从源头上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大力实施“妇女儿童权益维护行动”切实发挥妇联法律援助站职能,全力推动源头维权、依、实事化维权和社会化维权。深入开展“万名妇女学法律”三八妇女维权周“科技下乡”宣传教育活动,努力提高广大妇女的法律意识和依能力。充分发挥各级人大女代表、政协女委员和县、乡、村三级妇女干部作用,拓展反映妇女群众利益的渠道。健全妇联信访调处机制,推动咨询投诉、司法保护、社会救助、妇女帮教四大网络建设,畅通广大妇女的利益诉求渠道,重点做好妇女接访、息访,预防犯罪等工作,为打造平安作贡献。今年来,共接待来信来电来访39件,处理39件,办结30件。
三是切实加强基层妇女儿童基础工作。建立健全了妇女儿童利益协调、诉求表达、矛盾调处和权益保障机制,从源头上推动妇女儿童民生问题的解决。关注失业妇女、老龄妇女、留守流动妇女儿童的特殊维权需求,提供切实有效的服务;促进并配合有关部门为妇女办好小额信贷、免费婚检、妇科病普查、两癌“检查四件实事;积极开展”家庭护卫行动“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禁毒和防治艾滋病的宣传教育工作,坚决不良网络信息,预防青少年犯罪。今年,社区举办了不让进家园”禁毒宣传活动,发放宣传资料1000余份,接受群众咨询20余次,共有1200余名群众参与了活动,达到预期效果。
一是积极开展“创先争优”活动。进一步巩固和扩大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成果。坚持党建带妇建,妇建服务党建,充分发挥各级妇联推动发展、促进和谐、服务群众、凝聚人心的重要作用,积极在全县妇联组织系统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成立以县妇联主席为组长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对全县妇联系统创先争优活动进行科学指导;实行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成员联系基层妇联组织制度,要求联系领导要加强对联系点创先争优活动的调研和指导,帮助联系点解决存在困难和问题,推动创先争优活动在妇联系统全面深入开展;下发创先争优活动实施方案,对活动进行全面安排部署,着力把妇联组织建设成为“坚强阵地”和“温暖之家”目前,此项活动开展顺利。
中信重型机械公司原名洛阳矿山机器厂,是国家一五期间投资兴建的156项重点工程之一。1993年进入中信(集团)公司。50年来,它为国民经济建设做出重大贡献。现已发展成为中国最大的矿山机械制造企业、低速重载齿轮制造基地、中南地区铸锻与热处理中心。进入中国制造业500强,名列中国建材机械制造20强首位。公司现有职工9327人,女职工2771人,占职工总数的30.%。庞大的女职工队伍分布在企业各个岗位,她们积极参加劳动竞赛、民主管理和技术创新,发挥了不容忽视的作用。如何维护好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充分调动和凝聚广大女职工的生产工作积极性,使之在企业发展中更好的发挥“半边天”作用,始终是工会女职工委员会的一项重要工作。
但是,在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的过程中,公司曾在低谷和困境中徘徊了长达八年之久。职工工资拖欠,福利待遇下降,女职工劳动保护工作受到影响,女职工的一些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得不到有效维护。2002年公司形势开始出现好转,如何有效的维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了解女职工的思想动态,充分发挥和调动女职工的生产积极性,仅靠开会说说,发发文件还不行。因此,女职工代表维权巡视制度就应运而生。
女职工代表维权巡视制度,就是由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定期或不定期的组织女职工代表深入基层单位,通过生产现场检查、召集座谈会,听工会干部的有关工作汇报,听女职工的意见和要求,针对巡视中发现的有关女职工劳动保护和女职工权益方面存在的问题,与有关领导、有关部门沟通并督促解决。切实维护好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
一、培训。就是对女职工代表进行维权培训。学习、熟悉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和女职工权益相关的法律法规等。做到三知:知道相关的法律法规;知道相关法律法规的相关内容;知道相关内容所涉及的生产岗位,以便在巡视中发现和监督维权问题。
三、察看。就是组织女职工代表深入基层单位,查看生产现场环境,以便了解女职工劳动保护等问题。
四、座谈。就是召开基层工会干部、生产干部、女职工干部、女职工代表、女职工若干人参加的座谈会,听有关女职工工作的汇报,听女职工的意见和要求。
五、汇报。就是根据查看的生产现场环境情况,听取的意见和要求及发现的问题,依据有关法律和公司的规定反映(写成报告)给有关领导、有关部门。
六、落实。就是督促有关部门解决有关问题。做到事事有回音,争取件件要落实。
解决了发电厂女职工的生育工资问题。在企业困难时期,该厂有的女职工在法定生育休假期间工资被扣发。2002年首次进行女职工代表维权巡视时,我们有目的的选在该厂。巡视中,针对女职工的生育工资问题,代表们给厂里领导讲法律、讲政策,使女职工生育工资得到补发,维护了女职工的合法权益。
解决了发展公司独生子女奖励费问题。发展公司是个后勤单位,包括医院、中小学、幼儿园、宾馆等,女职工相对集中。巡视时,女职工们反映独生子女奖励费已多年未发放。就此问题,女工委向公司领导进行了专门汇报后,拖欠的独生子女奖励费全部补发到职工手中。
解决了铆焊厂女油漆工冬季棉鞋保暖问题。*年10月底在巡视中,女油漆工反映:天气冷了在露天里做业,在直径3米高的大圆桶上爬上爬下刷油漆,要求能否发双棉鞋,过去没有这个规定,可现在的工作量是过去的3至5倍,巡视情况及时反映给公司和该厂领导后,很快该厂就给女油漆工们发放了棉鞋。
女职工代表维权巡视,有利地促进了女职工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的贯彻落实。实践证明,这是一种行之有效的维权形式,被洛阳市总工会女工委在大中型企业中推广。
女职工代表维权巡视拓展了维权途径,是维权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女职工代表维权巡视之所以能起到有效作用,关键有三条:一是领导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对公司女职工委员会提出的建议和要求,能认真听取并在政策上、经费上、解决实际问题上给予了最大的保障;二是女职工组织要有明确的工作思路,要有勇于探索、开拓创新的意识,要有时刻不忘维权责任的信念;三是要有一支工作热情饱满,业务素质娴熟,政策水平过硬、能参政议政的、愿意实实在在为女职工说话办事的女职工干部队伍。
几年来,我们在女职工代表维权巡视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并取得了一些成效,但是我们感到女职工维权巡视还需要进一步加强和完善,还需要在以下几个方面下工夫:
一是加强源头维护。女工委要参与企业决策和民主管理;参与公司制定集体合同并监督落实;把维护女职工的合法权利和特殊利益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二是加强维权培训。就是加强女职工代表的业务培训,女职工代表维权巡视是女职工代表的一项重要职权,用好这个权利就要熟练运用有关法律法规。
三是加强制度维护。为使维权工作更加规范化、制度化,按照全总要求制定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使维权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便于操作。目前我公司已率先在全省大中型企业中签订了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
四是加强维权意识。利用宣传媒介宣传有关女职工劳动保护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等,营造浓厚氛围,提高领导重视女职工维权的意识,提高女职工的自我维权意识。
多年来,镇村两级妇联组织充分发挥职能,采取多种措施,加制宣传力度,增强广大妇女依的意识;积极协调有关职能部门解决妇女维权方面存在的热点、难点问题,有效地维护了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
1.在保障妇女政治权利方面。针对女干部参政议政问题,制定下发了“韩村河镇妇女发展规划”,并着力实施,使全镇女干部在干部总数中的比例逐步上升。目前,我镇有妇女干部66人,占全镇干部总数的25.6%;村级女干部39人,占同级干部数的22.5%;女党员38人,占全镇党员总数的2.1%;全镇女人大代表19人,占总代表数的24.4%;乡镇领导班子都配备1-2名女领导干部,后备女干部9人,占全镇后备干部总数的20%。今年,镇妇联紧紧抓住村级换届的有利时机,积极做工作,使18.5%的妇代会主任进了两委会班子,37%进入支部班子,66%进入村委会班子。
2、在女工劳动权利和劳动就业方面。针对全镇、集体、私营企业的女工劳动保护问题,妇联组织积极主动联合党委、政府、人大、工会等有关部门,深入各类企业中,对女职工保护工作进行宣传。目前,全镇有5600名妇女参加“双学双比”竞赛、“巾帼建功”、“巾帼科技致富工程”等活动,有力地维护了妇女劳动权利。在劳动就业方面,我镇各有关部门采取了一系列倾斜政策和措施。如对凡适应妇女就业的岗位,要求用人单位不得以性别为由拒绝录用,不得以种种理由提高妇女的录用标准。针对下岗失业妇女,政府出资购买公益性岗位。给失业妇女提供就业机会。今年,政府支持镇妇联建立了面积550平米的巧娘就业培训中心,开辟了下岗失业女工和农村妇女再就业培训基地,为她们提供信息咨询、技能培训、就业指导、就业援助、就业搭桥等全方位服务。截止到目前,镇妇联举办养殖、种植、家政、手工钩织、缝纫订制工等各种就业培训班11期,共培训学员530人;举办大小妇女劳动力招聘会5次,招聘工人210人,当地就业120多人。镇妇联的这一举措得到全镇妇女的一致好评。特别是孤山口村的“艳军天姿工作室”积极支持镇妇联的妇女培训工程,该工作室义务提供所有缝纫设备和布料等,让本村的100名学员进行实际操作;近日该工作室又培训手工插花学员30人,培训后有60人在工作室作缝纫订制工、20人左手工插花工。参加培训的学员就业机会明显提高,经济效益不断增加,使广大妇女学有所用。为政府减轻了压力,保证了社会稳定。
3、在妇女儿童接受教育方面。我镇妇女儿童接受教育的程度不断提高,实现了九年义务教育,20*年,全镇小学适龄儿童招生数为238人;入学率为100%。此外,我们积极实施“春蕾计划”、开展“春蕾爱心大行动”,20*-20*年全镇资助“春蕾女童”达210人。几年来,有1500名农村妇女参加扫盲学习。农村妇女劳动中已有80%以上妇女掌握了一至两项实用技术,有560人参加农函大、农广校的学习。
4、其它方面。镇妇联积极争取领导重视,镇妇联集合全镇实际,制定下发了韩村河镇20*—201O年妇女、儿童事业发展规划,把妇女、儿童发展计划纳入全镇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推动了我镇妇女儿童的进步与发展。
妇女问题是社会问题,它存在于社会的方方面面,渗透在社会的每个角落。虽然代表和维护妇女的合法权益是妇联的基本职能,但仅靠妇联解决妇女问题是远远不够的。近年来,各级妇联加强了与有关职能部门的联合,拓宽了维护渠道,初步形成了社会化维权格局。
维权组织网络建设。加强了妇女维权的组织网络建设,在镇、村建立健全了一支维权骨干队伍。首先,镇妇联在镇党委的大力支持下,一镇信访办为主的维权工作室,负责维权工作;各村也相应的建立了维权工作站,有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分片下设维权信息员。同时,加强对维权骨干的培训,镇妇联3次举办专职妇联干部培训班,学习《妇女权益保障法》等法律法规,各村也培训了维权信息员骨干,全镇共培训维权骨干210名。
1、婚姻家庭矛盾是困扰广大妇女的主要问题。在镇妇联的来信来访中的大部分案件涉及婚姻家庭;大多数妇女当面临离婚、家庭暴力、第三者插足等问题时手足无措,不知如何保护自己的利益。一是离婚妇女经济权利维护难。由于大多数妇女婚后随丈夫居住,许多夫妻的住房是男方的产权或购买的部分产权,离婚时一旦分割房产,走出家门的多数是妇女,因为她们不拥有产权。所以,在离婚案件中,有部分妇女并不是因为婚姻还能维持而不同意离婚,而是确实顾虑离婚后自己生活无着落。二是家庭暴力取证难。几年来,因遭受丈夫的家庭暴力而来妇联信访的案件居高不下,家庭暴力大多发生在家庭内部。具有隐蔽性的特点,而许多妇女受到伤害时,没有及时取证,或难以取证,诉讼中当对方不承认时,就无法举证,往往在离婚判决时得不到法律有力的保护。
2、妇女维权工作机制已不适应时代要求。比如;以往妇联维权工作都是说服教育式,唱独角戏,凭着自己的热情去调解、去呼吁,往往力量不够,解决不了问题。
3、妇女在政治上、人身上、婚姻家庭上等出现不平等现象。比如:全镇现有的女党员人数相对较少,婚姻家庭问题不断增多。离婚、家庭暴力、重婚纳妾等现象增多,严重侵犯了妇女的合法权益。
以上是我镇妇女维权工作现状,随着时代的发展和要求,对妇女维权工作提出了新的挑战,为了充分发挥妇联组织的作用。更好地维护好广大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今后需进一步加强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转变维权工作的机制,形成维权工作的社会化格局。妇联组织是维护妇女权益的代表,首先要由说服教育式的妇联独家维权向依法维护的社会维权转变。妇女的权益涉及社会的方方面面;要积极争取、依靠党委和政府及人大、的支持,善于协调各职能部门和社会团体的力量,解决维权问题,实现维权工作社会化,形成社会化维权大格局。
一是要加强调查研究,及时就老年人权益保护中存在的重点、热点、难点问题进行调查分析,积极听取老年人、各有关部门和有关方面的意见和建议,为制定法规政策提供依据;二是适时提出制定或完善保护老年人权益的法规政策建议;三是在需要多部门参与的老年法规政策制定过程中积极发挥组织、联络和协调职能;四是主动参与保护老年人权益的法规政策的具体起草、修订和完善工作。
促进各级党政重视老年维权工作,加强对老年维权工作的领导和支持;协调、督促政府有关职能部门把维护老年人权益的工作列入工作日程,有计划、有步骤地落实好各项老年法规和政策;协调司法审判机关和公安机关,依法打击侵害老年人权益的不法行为;协调司法行政部门、法律服务机构为老年人提供法律服务与法律援助;调动各社会团体、专业组织、企事业单位和个人的积极性,开展社会化的贫困救助和敬老优待服务活动;积极发挥基层自治组织、人民调解组织和老年群众在调处涉老纠纷,化解矛盾,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中的作用;帮助老年人提高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
协调、组织有关宣传部门、新闻媒体加强敬老养老助老的道德教育工作和保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的法律法规的宣传普法工作,提高全社会依法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的法律意识和敬老养老助老争先创优等创建和表彰活动,用榜样的示范作用教育和引导群众。抓住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突出案例,采取公开审理、媒体披露等手段,曝光和处理反面典型,教育群众,起到警示和震慑作用;在老年人中开展老年法规政策宣传教育工作,提高老年人的法制意识和依法维护自身权益的意识。
提请人大开展《老年法》执法情况检查或执法调研;督促政府和有关职能部门落实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协调有关部门建立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的目标管理和考评制度;发挥老年人、社会以及新闻媒体的监督作用;加强老龄委办公室在推动老年维权工作中的检查督促职能。
科学维权是维权工作的创新与升华。主要把握三个方面的问题:一是要研究职工的需要、动机和激励机制问题。二是要研究“人性化”的理论问题,真正在全社会树立以人为本的思想,特别是在企业要把对员工以管束和强制为主的方法改为诱导式、自主式的方法,鼓励员工在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中发挥积极性和主动性。三是要把研究社会、企业的发展与关心职工群众结合起来。公务员之家版权所有
科学维权就是按照客观规律办事。重点应在五个方面把握规律性:一是要用科学的理论来指导维权工作。要在经常出现的维权问题上找出其规律性,形成一整套科学维权理论。二是要用科学的态度来维权。要站在全党的高度,把国家利益、企业利益、职工利益结合起来,把握住维权的度。三是用科学的方法来维权。要建立健全维权的预警预报机制,对维权问题进行科学分析和预测,最大限度地把维权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中。四是科学维权要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科学维权不能脱离经济社会发展的现状,必须实事求事。五是科学维权必须提高广大职工的整体素质,提高自我维权意识,在组织上、知识上、素质上、行动上形成四位一体的科学维权理念。公务员之家版权所有
科学维权必须注意的问题。践行科学维权必须注意四个方面的内容。一是与党组织的关系问题。要把党的主张和维护职工群众的利益有机结合起来,有利协调解决问题。二是与政府的关系问题。工会代表职工利益,积极参与政府各项政策、法规的制定,有利于做到事前维权。三是与企业的关系问题。工会在不损害职工利益的前提下,要大力支持、促进企业发展,更好地在支持和发展中维权。四是与职工的关系问题。工会全力维护职工利益,才能凝聚职工,更好地体现工会存在、发展的价值。
二是预警排查机制。社区妇联和大调解中心联合,主动深入企事业单位、居民小组及家庭摸排矛盾纠纷情况,对排查出来的问题登记造册,交办、督办,并对排查出的问题和发展趋势进行分析和预测。
三是权益表达机制。妇联组织就一些重大政策的出台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组织听证会,对涉及妇女权益的重大问题表明立场,阐明观点,及时向决策层反映广大妇女群众的意见,并对严重侵害妇女合法权益的重大案件进行剖析。
四是访调对接机制。各级妇联特别注重做好信访接待与大调解两大环节的衔接工作,对于重大、疑难、复杂的信访案件,及时与各级调处机构沟通,会同有关部门商讨解决方案,力争在最短的时间内使矛盾纠纷得以妥善处理。
五是公调对接机制。各级妇联不断强化与同级公安部门的工作协调,加大对涉及妇女权益尤其是妇女人身、财产权益的纠纷和案件的调处力度。社区调处机构及时接管公安110接处的涉妇案件,并根据具体情况采取相应的调处方案。
六是调诉对接机制。市妇联建立了大调解与诉讼相衔接的绿色通道,即在基层法院、基层法庭建立了巡回合议庭、女子合议庭、婚姻家庭法庭、妇女权益合议庭等,审理经调解未果的妇女权益纠纷和案件。
七是市区联动机制。联合市、区妇联、调处中心、公安分局和法院等部门成立市、区妇女权益纠纷调处小组,通过信息联通、工作联动、纠纷联调等制度,加大了妇女权益纠纷联合调解的工作力度。
八是长效服务机制。近年来,经过市、县两级妇联与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与协作,全市已先后建立起社区巾帼维权站、心理咨询站、法律援助站、110反家暴投诉站等维权阵地,并不断完善各项工作制度。各级妇联还发动社会各界的学者、专家以及社区内的热心人士,不定期地开展普法、咨询、研讨、帮教等各种维权活动。
首先是农民天然权利的觉醒。联产承包责任制使农民一切靠政府,变为政府一切靠农民。作为无法开除的身份,无需职称评定和职务的任免(因为村干部的任免最终需要由农民自己的选票来决定),拥有了前所未有的各种自由,从而具备与政府谈判的资本。从表面上看,农民抗交税费是农民负担问题,而从本质上看,却是农民交税以后,能够从政府那里交换什么公共产品的问题,也就是政府能够为农民提供什么公共服务的问题。农民现在诉求的范围,已经越来越广。
其次是弱者维权的合法武器。尽管三农问题,已经从政府的政治高度上升到全社会的道德意识,使全国达成了普遍共识。但是,强势权力不可能自动牺牲自己的既得利益,为了避免两败俱伤,农民只有利用自己的弱者地位这样道德上的优势,巧妙地抓住政府需要社会稳定这个“软肋”,利用“”这个合法武器,把政府从天上逼到地下,与自己面对面地进行谈判,使政府明白农民与政府的平等地位。
最后是实现利益最大化的唯一选择。农民尽管是国民中的大多数,在人大代表的份额中却很不相称,缺乏表达自己意志的正常渠道,缺乏参与决策的正常机制。有权有钱的人可以用“走后门”的捷径来实现自己的利益最大化,无权无钱的弱者,就只有用“走前门”的“”来实现自己的利益最大化。所以的农民基本上是农村的,打不起官司,走不起后门,缺乏社会关系,不就办不成任何事情,不就得不到政府的任何照顾。
比如W县S镇的五福村因税费改革就是这样:五福村是全镇人均负担最轻的,却是最坚决的。其理由是,作为贫困山区,原来吃返销粮现在取消了,不仅不应交税,而且国家还要扶贫。不仅农业税连续三年未交一分,而且计划生育的任何管理。而这三年以来,他们始终以税费改革的理由,镇干部问道:不要你们一分钱,也不管你们的计划生育,你们为何还要呢?者答道:一旦不,就会得不到尊重,就会来收缴税费,就会来搞计划生育。
一是公共产品供需严重失衡。只占全国21%的财政收入,却要去解决占全国94%的国土、70%以上人口的各项支出,特别是要承担八亿多人口的小康建设和一亿七千万中小学生的义务教育,这说明了国家对农村公共产品的供给严重短缺!根据国家统计局2002年的调查,如果按人均纯收入在800元以下(实际收入只有553元,月收入46元)确定为“贫困”,那么,中国农村贫困人口为5500万人;如果按人均纯收入1000元计算贫困(实际收入为798元,月收入66元),那么,贫困人口为9300万人,这说明中国的农村有数以亿计的。而者均是,的,是对社会分配不公平的抗争,也就是对政府不履行公共支持义务的抗争。绝大多数农民为什么喜欢时代?因为农民是,而是穷人的太阳。据笔者对W县S镇44个组的1074户农户进行的抽样问卷调查,有44.7%的农民怀念时代,有30.1%的农民怀念责任承包制时代,只有25.2%的农民满意当今大开放时代。
农民对县乡政府的公共需求太大,而国家的制度安排的权力和财力太少。分税制和财政包干的实质,是确保各级政府的上级政府优先发展,最终使乡镇无权无钱,农村不发展。据《长沙晚报》报道,益阳市国税部门税收任务比实际税源超出6000万元,地税部门超出6600万元。娄底某乡镇实际税源只有3万元,而税收任务高达59万元,相差近20倍。由于税收计划与实际税源脱节,加上财政包干体制的共同作用,导致基层政府的财政出现严重的危机,使基层政府对农民公共产品的供给严重不足,才是造成农村各种矛盾的深刻根源,正是由于公共产品的严重短缺,才引发各种矛盾的相继爆发。
二是倒立金字塔的权力结构危机。所谓掌权即是掌握权柄,而权柄是两头大,中间小,才易于掌握。而中国现在的权力体系,权力是逐级向上扩大,形成一个倒立的金字塔式的控制系统,而非治理体系。为了防止基层权力的滥用,国家把权力高度集中在中央各部委和省府。休说乡镇政府成为了“联合国”组织,就是县政府也成为了“半边政府”。因为凡是有权的职能部门都相继进行了省管,使看得见的无权管,有权管的看不见;农民只有找县乡政府的上级政府才能解决问题。上面一旦遇到不想解决或看不准的问题,就把责任下压到县乡政府,而解决问题一旦超越了县乡政府的权限,县乡政府要么用的拖的办法把矛盾积压在基层,结果使一些本可解决的矛盾得不到及时解决;要么就用非法手段,谋求问题的解决,比如无原则地用“人民内部矛盾用人民币解决”的办法,来满足个别人的过分要求,这种利益导向引发了新一轮更大范围的矛盾;比如采取等限制这样明显违反宪法的方法,反而把矛盾进一步激化。
同时,作为最需要有权为农民服务的县乡政府本身就是国家向农民提供的公共产品,处于无权无钱的状况。特别是乡镇政府在所有的武装全数被解除后,而上级政府及其各部门仍然把乡镇政府当作一个筐,所有可能转移的责任都往里装。从某种意义上来讲,乡镇政府实质是被各级政府压垮的。比如今年底的党报党刊发行,W县下达到S镇的报刊任务是11.9万元,而按每村500元的规定,44个村就只有2.2万元,存在的巨额缺口却要被勒令完成。乡镇政府就是处于这样的压力状况下,如果不非法生存就无法生存!也可以说,是乡镇政府把各级政府依赖于下级政府的非法生存方式,转移到了农民的头上;才迫使农民拿起的武器,为维护自己的权益而进行合法的斗争。
三是信访制度的先天不足。由于倒立的金字塔权力结构,使权力来自上级而非民众,其结果使中国的各级领导和干部都不受广泛的民众和下级的制约。干部最怕民众应是宪法的精神,而干部最怕上级是今天中国社会的政治现实。为什么全国政协常委为农民工欠薪而多方呼吁,毫无进展;一过问有关部门就在当天晚上“特事特办”呢?作为中国最高行政长官,因为拥有撤消职务的生杀大权。
作为信访制度,本来是用来上达民意的渠道,由于信访部门属于各级领导的秘书机构,就自然而然地被整合进入自上而下的权力控制系统之中。更为特别的是,为了加强对信访工作的重视,居然把问题作为社会稳定的测量器,强烈地打下了各级包干责任的标签。例如,一个乡镇如果分别两次有20以上人到县,或是15以上人到市,或是10人以上到省,或是5人以上到京,“不管原因均追究乡镇党政主要领导人的责任,给予诫勉或免职处分”。高层政府设置这样的指标来约束基层干部重视农民的,反而使基层干部想办法去堵农民,而不是解决农民所的问题。
而这种责任制,作为政府的考核体系,把省、市、县、乡各级捆成共同的利益体,有多少真情能直达中央呢?于是全国上下就直奔中央,形成前所未有的高潮。中央又如何能够确定哪些是真情呢?中央有多少精力来了解真情呢?中央各部委就只得批转到各省市,各省市就批转到各县市,各县市就批转到各乡镇,然后就是由乡镇开始一路逐级用文字汇报到中央。有多少人在做文字游戏?浪费了多少行政成本?信访部门本身不解决实际问题为什么要多设这么一个中转站?中国社科院最近完成的一个调查显示,实际上通过解决的问题只有2‰,有90.5%的是为了“让中央知道情况”;88.5%是为了“给地方政府施加压力”。笔者调查的W县S镇,交办的案件,一路逐级批下,最后批转到S镇。如果S镇也不负责任,批转给村,村批转给村民小组长,村民小组长批转给本人自行处理,情况将会怎样?
由于到京使者的预期目标无法实现,特别是有些者的要求合理但不合法,正常情况无法得到满足,者转而把事情闹大,也就是现在社会上流行的“把肚子搞大了再说”。把事情闹大了,要么通过媒体的传播,引起高层的关注来“特事特办”,要么迫使地方的领导为自己的前途不受影响,而进行妥协变通办理。
基层政府处理信访问题时,往往陷入两难的困境。由于同类性质的问题太多,解决一个,其他人就必然效仿。比如原来的税费改革争议最大的“产量”问题,一亩地的产量谁能够在产前核定呢?谁又能够对千家万户的农户进行产后核定呢?一旦改变就会牵一发而动全身,整个工作都要打倒重来。为了不引发更大范围的问题,只有能拖则拖,尽可能把问题往后推。
作为基层政府本身的合法行为也可能引起。比如计划生育,很多农民的生育观念与法律要求相差悬殊。笔者在一个五万多人口的乡镇抽签调查了1047户农户,要求生育一男一女的占68.5%,要求生育一个男孩的占12.3%,要求生育二个男孩占的7%,要求生育二个女孩占的7.1%,要求生育三个孩子占的2.6%,没有一个要求只生育一个女孩。可以说,农村新生小孩的男女比例已经失衡到难以想象的地步!有学者说,要尊重群众意愿。果真如此,取消计划生育国策就一劳永逸了。没有强硬的措施就无法控制大量的超生,如果使用强制措施就明显违背农民的意愿,为了使一些“特殊”的农民不,只有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信访责任作为社会稳定的测量器,纳入了各级政府的头等大事,各级党委、政府、人大、政协,以及公检法等,均成了责任单位。令人难以想象的是:全中国所有的省以下地方权威机构,均成为了与者同等地位的谈判对手。特别是司法机关,一旦遇上了者,只有“谈判裁决”而非依法裁决。因为者对裁决的结果如不满意,将会带来无穷的麻烦,不说天天前来纠缠,就是每到北京接一次访,就要花费在万元以上。
本来就是民告官,可为了解决问题,却需要官员的批字和官方的文件,形成了具有中国特色的“法律不如法规大,法规不如大,不如乌纱帽大”的政治局面,这是中国法制建设的悲哀!在维护“社会稳定”的名义下,领导的批字和各级文件,超越一切法律之上。民众越来越感到法律的苍白无力,有了问题不是找法官,而是找上级领导部门。即使打官司也要以“”为手段获得领导的批字,以此来影响法官的审判。从而不仅使更多的人走上了为找领导和领导部门批字而的道路,而且使整个中国的法制建设在全面的倒退:法律需要保驾护航,说明了什么?说明了权大于法!
一是用人大来替代现行的信访制度。成为了全国的普遍现象时,只能在体制上找原因,而体制上的原因绝非行政手段可以解决。中国现行行政系统的规律是:每加强哪个部门的权力,哪个部门的权力就强化反而使职能退化。因为有了权力就不仅能够把义务转移给他人,而且能够把权力变成利益。如庞大的计划生育部门,强化考核和统计功能,庞大的国土部门,强化审批的权力变成了卖土部门,他们都成功地把责任转移给了乡镇政府。
对于问题的处理,我们要吸取处理农民负担问题的经验教训:不断地治表而不治本,经过多次折腾才出台取消特产税和五年内取消农业税的政策。现回过头来看,假如当时就作出除保留原农业税外,取消一切税费这样简便明了易行的政策,将会节省多少的行政成本?将使多少农民提前进入小康?将会保护多少的基层干部免受处分?又如农民工欠薪和征地补偿问题,是不是又在走农民负担的老路?中央高度重视,各级反复下文,查处违纪干部,社会关注热点,但是,问题却在不断地重复!笔者认为,如果各级政府的考核评价标准不改变,农民工欠薪和征地补偿问题就永远得不到解决。因为农民工的低薪欠薪和土地的低价,所带来的经济繁荣,既增加“集体”的财政收入,又打造个人的政治前途,在各级政府的“效率优先,主攻发展”的口号下,反而对农民工的低薪欠薪和土地的低价有着无限的追求!这就是贩毒触犯了刑法却仍然有人在贩毒的原因。
笔者非常赞同社科院于建嵘博士撤消全国的信访机构的观点,把接待人民的来信来访,纳入各级人大的日常工作。于建嵘认为:今天的信访主要反映的是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问题,法律问题只能由法律机构来解决。宪法规定,人大具有监督“一府两院”的职能。信访部门属于同级政府的办事机构,如果老百姓与政府发生了分歧,除了独立的司法机关以外,只能是人大,怎么能够由政府这个运动员来兼任监督权力是否违规的裁判员呢?有个学者说得好:不断强化信访制度功能的后果,就是不断撕裂正在建设中的国家法治,让法治这座大厦另开一扇信访之门,成为法庭之外另一个裁判机构。
信访在本质上应该体现人民群众的监督权,而有效的监督应该是,由权力的授予者来监督这种权力的使用。人民群众以来信来访形式向人大提出的申诉与请求,是基于人大的监督权而提起的。这就不仅使信访工作获得一个权力主体,同时也使信访工作具备了应有的问责性。农民在现行的体制内表达意志的渠道相当困难,作为人民的代议机构,受理公民的监督申诉应是人大责无旁贷的法律职责。
二是要交给农民选举基层政府的权力。罢免人大代表的权力,一定数量的联名向人大提出罢免行政和司法官员的议案的权力,直选乡镇长的权力。放手让农民大胆地选举自己的当家人,天塌下来,有法律撑着,怕什么!阿基米德有一句名言:“给我一个支点,我可以撬动地球”,那么给农民一个政策,将会焕发出什么?
中国民主的希望在农村。不少的学者和国人对美国的民主十分向往,而对中国数亿农民的民主实践视而不见。笔者不久前求教于中国农村问题研究中心主任徐勇教授,聆听了徐老师的教诲后深受启迪。是啊,中国的民主进程已经发生了前所未有的喜人变化。数亿农民从鼓掌表决,到举手表决,再到投票表决,实现了一次次质的飞跃。以前只是从电视、报纸上了解到西方一些国家如何如何竞选总统、议员,没想到这一幕轮到了农民自己的头上!农民从顺从,到不合作,再到抗拒,特别是发展到了现在叫板政府和罢免官员的时候,这是中国民主的一个伟大进步!曾几何时,农民不敢面对支部书记,今天的农民可以壮告国土资源部部长!福建省福安市下属几个镇的农民发起罢免市长的近万人签名,随后,福建省闽侯县和福州市,河北省唐山市、秦皇岛市也分别有数万失去了土地的农民代表发起了罢免当地党政领导的行政职务和他们的人大代表资格的活动。这难道不能说明中国的民主在一步一步地向前迈进吗?中国农民权利意识和公民意识正在一天一天地觉醒吗?
罗马不是一天建成的。正如徐勇教授所言:随着民主的不断实践,使民主就逐渐成为了我们每一个人的生活习惯,使官员的任命需要公民投票决定成为必然的程序;机制一旦建立,必有链锁反应,潮流一旦形成,谁也无法阻拦!而且农民一旦有了选好村委员会主任的能力,就会逐渐有了选好县长和市长的能力。所谓天理何在?民意就是天,选票就是理。美国总统选200年了,哪个是傻瓜?其中的意义,英在《选举是稳定的社会对话机制》的文章中说得非常透彻:选举的意义倒不在于什么“人民当家做主人”,而在于解决对话问题。农民容易相信自己选出来的人,如果不相信,他也可以寄希望于下一次选举改变局面。选举让农民学会少数服从多数这个制度,而社会稳定必须仰赖这个制度。对地方政府来说,与农民选举的公务员对话,要比对一个一个的农民对话容易得多。对中央政府来说,村民自治制度也大大减轻了自己与基层政府的协调控制成本——原来要管许多事,现在主要是管一件事:维护选举秩序,制裁选举违法活动。
三是改行政手段为法治制度。为什么要拿封建社会来论说现代政治?比如用宗法自治来套用乡村自治,用皇帝的微服私访来论证高层领导的“下访”。多出一个好总理,不如建立一个好的制度。因为一个好的制度可以产生无数个“好总理”!既然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既然人民是国家的主人,领导了解情况为什么是下访呢?根本问题是人治还是法治?是相信包青天还是相信国家的宪法?是树立领导的权威还是树立法律神圣不可侵犯的尊严?对公民权利的保障,是通过法制建设来实现的,而非上级的批示。如果所有的问题都要总理批示,上行下效,使各级领导个人批示的作用超越于一切法律之上,对中国的未来将意味着什么?
建立妇联维权代言人制度,是我市妇女维权工作中的一项创新举措,妇联维权代言人制度在全市推行后,各辖市、区妇联领导高度重视,组织专门学习,对照要求进行全面部署。大家认识到,建立妇联维权代言人制度,有利于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有利于钝化社会矛盾,有利于促进社会稳定。
1、建立骨干队伍是维权代言的基础。目前,我市建立了专职、专业、特邀三支妇联维权代言人队伍。专职维权代言人队伍由208名妇联干部组成,大专以上文化占90%,其中34人担任人民陪审员;专业维权代言人队伍由78名政法工作者组成,大专以上文化达100%,其中警官21人,法官20人,检察官19人,律师18人;特邀维权代言人队伍有125人,大专以上文化占80%,其中人大女代表、政协女委员各35人,妇联执委50人,新闻工作者5人。维权代言骨干的素质好,业务精,能力强,为推行维权代言人制度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2、构建维权网络是维权代言的保证。妇女问题存在于社会的方方面面,渗透于社会的每个角落。虽然代表和维护妇女权益是妇联的基本职能,但仅靠妇联组织解决妇女问题是不够的。近年来,我市各级妇联组织加强与有关部门的联合,不断拓宽维护渠道,完善了五大维权网络。一是与公安、司法部门紧密协同,建立家庭暴力投诉站、印发“反对家庭暴力投诉处警工作规范”、建立家庭暴力伤情鉴定中心,形成了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保护网络。二是与法院配合,聘请妇联干部担任人民陪审员、特邀调解员形成了司网络。三是以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和市妇联法律援助中心为龙头,凝聚一批律师事务所和基层法律服务所,形成了法律援助网络。四是发挥各级妇儿工委的作用,形成了政府职能部门维权网络。五是发挥妇联组织作用,以信访为“窗口”,形成了四级信访网络。五大维权网络的建立使妇女维权工作上了新的台阶。
3、创新维权手段是维权代言的生命。在坚持妇联维权代言人制度的过程中,各级妇联组织注意结合本地实际,创造性地开展维护妇女权益工作。丹阳市妇联有计划地对妇女干部进行培训,提高其法律素质和业务能力,使专职维权代言人懂法、用法,敢代言、善代言。扬中市妇联在各乡镇建立“平安调节公司”,让维护代言人为妇女仗义直言,维护妇女群众的合法权益。句容市妇联建立“旬五接待日”制度,由专业维权代言人到妇联现场办公,为广大妇女提供无偿服务,实现妇联维权工作由组织干预型向专业服务型的转变。
在妇联受理的信访投诉案件中,婚外情、家庭暴力、出嫁女土地等问题所占比例较大,为使这些问题得到妥善解决,各级妇联组织充分发挥维权代言人队伍的作用,使妇女的合法权益得到较好保护。
1、积极谏言,议案提案受重视。针对受经济因素等制约基层妇女干部退休待遇偏低这一历史遗留问题,扬中市妇联主席深入调查研究,提出具有可操作性的政协提案,并发动人大女代表提出议案,为妇女干部代言,促使问题早日解决。市妇联界别政协委员深入郭庄和谷阳镇开展“关注贫困母亲”专题调研,以详实的数据分析,可行的对策建议,为政府出台相关政策提供参考。委员们还积极参加约谈,针对女职工集中企业在改制或破产过程中出现的经济补偿金量化保全、女职工等特殊职工群体权益落实、住房公积金缴纳等热点难点问题提出建议,得到分管市长的充分肯定。杨晓勤委员《关于在私营企业建立妇联组织》的提案被市政协列为优秀提案。三年来,全市人大女代表、政协女委员共提议案36件、提案30件,80%得到了较好落实。
2、多方合作,妇女土地权益得到保护。土地是农民赖以生存的重要生产和生活资料,土地承包是农民最为关切的经济利益,但出嫁女、在家女等农村妇女土地承包经营权受侵害问题时有发生。丹阳市麦溪村6个在家女只分得一半土地,她们找过有关部门,但问题未能得到解决,她们来到丹阳市妇联要求帮助维护其合法权益,丹阳市妇联与农林等部门一道,深入村里调查情况,带着中办、国办文件过细地做村干部的思想工作,最终使其土地问题得到妥善解决。
3、法理并重,法官审案顺民意。丹徒区世业镇农民赵某,婚后和丈夫在外打工,几年辛苦攒钱盖起了两层楼房,日子好了,可赵某累病成了半身不遂,渐渐丈夫照顾不再细心周到,外出打工很少回家,并提出离婚。主审法官考虑赵某的身体状况,决定把法庭开到赵某的家里,100多名村民把房子围的水泄不通,看法官如何判决,根据赵某的实际情况,法院判决男方抚养孩子,楼下房子的一半给女方,当场付给女方2万元,并规定,女方在家时,男方不许带其她女人回家。村民们听到判决后,热烈鼓掌表示赞同。
4、维护权益,律师代言显正义。市民宗某,因丈夫有外遇要求离婚,但丈夫不同意。宗某来妇联寻求帮助,专业维权代言人万律师受理了此案。宗的丈夫扬言,谁帮打官司就打断她的腿、挑断她的脚筋,万律师不俱威胁,据理力争为宗某打赢了离婚官司。为此,宗女士给市妇联送来一面锦旗:“妇女维权法律神圣”。句容市妇女田某的丈夫因有外遇逼其离婚,田某不同意,丈夫将她打的脾脏破裂。田某来市妇联寻求帮助,市家庭暴力伤情鉴定中心鉴定其为重伤。据此,田某将丈夫告上法庭,法院判其服刑一年半,并赔偿2万元。
5、婚姻指导,家庭稳定促和谐。针对家庭暴力攀升的趋势,2007年,我市在全省率先成立了“婚姻家庭咨询指导站”,旨在对出现婚姻危机的家庭进行劝导和调解,促进家庭和谐,避免家庭破裂。我们聘请了市首位婚姻家庭高级指导师、妇联维权代言人郑淑华老师每周四接待妇女,为家庭婚姻出现问题的妇女提供咨询服务。至今,已有180对夫妻在婚姻指导站的帮助下,走出了婚姻的低谷。
三年来,全市妇联维权代言人参与妇联信访接待400多件,受理案件50多起,做到件件有答复,事事有回音,在妇女群众中树立了良好形象,深受欢迎。
我们在坚持维权代言人制度时,既发挥妇联组织的桥梁纽带作用,还注意整合社会资源,全市初步形成了政府重视、妇联推动、媒体参与、多方实践维权代言的新格局。
一是借时机代言,强化维权效果。在《婚姻法》、《妇女权益保障法》、《江苏省劳动合同条例(草案)》修改过程中,我们抓住修法时机,通过组织调研、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广泛征求人大、政协、劳动、司法、工会等部门的意见,在参与法律法规制定、修改过程中履行代言职责,从源头维护妇女权益。在《妇女权益保障法》实施一周年之际,提请人大、政协专委会对《妇女权益保障法》实施情况进行督查、视察,动员全社会进一步关心、支持妇女事业发展,推动《妇女权益保障法》的深入贯彻实施。我们还与有关部门一道去企业指导落实女职工特殊劳动保护的各项规定,督查非法使用童工等违法行为。
二是借媒体代言,优化舆论环境。借助媒体的辐射和教育功能,通过报纸专栏、电视专题、电台专访等形式,宣传妇女维权的意义。在《镇江日报》“法制周刊”登载维权文章,让市民参与重大侵权案件的分析、讨论。针对我市发生的涉及妇女依、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预防女性犯罪方面的典型案例,依托电视台“法制12分”栏目制作“妇女与法”专题片9部,邀请检察官、法官、律师以案说法,节目播放后,引起了很好的社会反响,提高了维权工作的影响力。
三是借事件代言,参与平安建设。我市某火锅店曾发生一起非礼妇女的恶性事件,当晚市妇联领导就接受媒体采访,严厉谴责这种严重侵害妇女权益的行为,引发社会对这一事件的大讨论。我们还及时跟进,以书面形式要求有关部门严肃处理,促使问题得到了妥善解决。我们还到市收容、戒毒所通过发放问卷表、召开座谈会、与干警访谈等形式对学员状况进行专题调查,剖析原因,寻求帮教对策。
工会是党领导下的群众组织,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是工会组织参与社会管理的基本要务,也是工会的立身之本和基本职责。应当肯定的是各级工会组织在党的领导下积极履行职责,一定程度上维护了职工的合法权益,维护了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但是应当看到,工会的维权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离党和政府的要求和职工群众的期望还有不少差距和不足。不少工会干部谈起维权面有难色,颇感困惑,也引发我对这一工作的思考。
一是关于维权的认识问题。对维权普遍存在几种认识误区:主要表现在维权而无钱、维权而无权、维权而畏权、维权而无能等。这些认识误区的存在表面上看有其自然性,但与工会的性质、作用格格不入。其一是工会是职工自愿结合的群众组织,这一性质决定了工会必须为职工服务,为职工说话,为职工谋利益;其二是《工会法》明确规定维权是工会的基本职责,既是一种责任,就必然是一种作为的行为,不作为就是失职,就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其三是以人为本是科学发展观的核心内容,工会干部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树立以职工为本的社会主义工会维权观,情系职工,为职工服务。
二是关于维权的框架问题。职工的权益涉及方方面面,包括经济权益、政治权益、劳动安全权益等,要维护好这些权益,必须树立“大维权”观念,搭建好维权框架,这样才不至于单打一,顾此失彼,此消彼长。其一是从维权实施的主体来看,工会是职工利益的维护者和代表者,但是工会不能包打天下,必须充分发挥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形成合力维权;其二是从维权的内容来看,要要做到“两个维护”的统一,既要维护职工的具体利益和眼前利益,又要维护职工的根本利益和长远利益,既要维护职工利益,又要维护国家和整体利益;其三是从维权的框架来看,既要加强源头参与,从源头上和根本性让职工得到更多的实惠,防止或减少侵犯职工合法权益的行为,又要在具体工作中切实保障合法权益,如:落实职代会和厂务公开、劳动关系三方协商机制、劳动安全监督检查、困难帮扶等,当前特别要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坚定不移地维护职工经济利益。
三是关于维权的政策机制问题。工会组织作为一个群团组织,客观上说是有责无权,人微言轻,要落实好工会维权,必须要有政策上的支持,如企业改制方案经职代会通过后要报上级工会备案,这样有利于发挥工会的监督作用,工会干部的任免要征求上级工会的意见,这样有利于工会干部主动大胆工作,还有就是县委政府出台事关职工利益的文件,要征求工会的意见等。《工会法》规定维权是工会的基本职责,应当建立工会不作为责任追究制度,这样可以强化工会干部维权意识和责任意识,同时建立维权监督机制,对职工群众反应强烈、社会关注度高的案件要一级监督一级,同时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